-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长安法院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 发布时间:2023-09-01 12:46| 来源:文/李方敏
8月31日,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建军,陕西保护中心主任王娜,长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浩,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泉出席签约仪式。
《协议》明确在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及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双方将围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纠纷调解等方面建立信息共享、协同互助的工作模式,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的专题分析、学习交流、联合宣传培训等全方位合作事宜。
王娜在致辞中介绍了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情况,专利预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预审员人才资源优势。她指出,保护中心将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此次与长安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和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目的就是发挥双方各自资源优势,快速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和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
王浩在致辞中提出,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共同着力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同时,注重抓前沿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知识产权领域诉源治理。充分用好保护中心的专家团队和技术优势,积极创新“巡回审判+委托调解+专家咨询”的工作机制,在多元纠纷化解、协同保护、技术咨询等方面实现协同联动,凝聚合力。
签约仪式上,长安法院院长王浩、保护中心主任王娜共同为“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揭牌,长安法院为保护中心4名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双方表示,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需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沟通联系机制,发挥各自优势,依托特邀调解组织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诉源治理,以“协同保护、激励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为立足点,建立多元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途径,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签约仪式前,姚院长一行参观了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展厅及审理庭。